景觀設計即世界各國通稱之景觀建築( Landscape Architecture),諸如園藝、生態、建築、都市設計規劃、區域規劃、經濟、社會、土木工程、人類行為與心理等均與其相關。而景觀設計則是綜合運用上述各項專門知識,探討大自然和生活環境,從事實質規劃與設計工作,期以創造人類與自然環境之和諧關係,提昇人類生活品質為終極目標。
景觀設計(景觀建築)由設計紐約中央公園之歐姆斯 (Frederick L.Olmsted) ,及瓦思 (Calvert Vaux) 於1863年在美國以景觀建築(Landscape Architecturer)名義開業。哈佛大學繼之於1900年應社會之需求,而成立景觀建築系。如今其專業性在各個先進國家普遍受到重視,被法令明定權責從事有關園景設計、保護環境工作,其工作範圍自小型私人庭園、戶外空間、鄰里公園、都市中型公園綠地、高速公路等景觀規劃以及工礦廢地景觀復原計劃、史蹟名勝重修維護工作至大型風景區旅遊勝地、國家公園等規劃設計等,其它如區域計劃、觀光資源開發、整體生態體系、環境品質保育和地球資源經營管理等均包含其中。 |